汽車胎紋不足1.6公釐 將吊牌

明年起強制納檢 影響670萬車

2013年09月08日

明年元旦起胎紋將納入強制檢測;民眾可先行將10元硬幣放入胎紋內,若平視看得到人像衣領下緣,就代表輪胎該換了。資料照片

【李 姿慧╱台北報導】國道去年發生411件汽車爆胎或掉輪胎事件,造成203人死傷,但現僅能靠國道交通警察在路邊攔查,若汽車輪胎紋不足1.6公釐可罰 600到1200元,考量爆胎嚴重影響行車安全,交通部將修法,明年元旦起汽車輪胎紋深度將強制納檢,胎紋不足1.6公釐,限期1個月換胎,否則將被吊銷 牌照,670萬輛車主將受影響。

去年爆胎釀203死

內政部警政署統計,2012年國道車輪脫落或爆胎事故件數共411件,平均每天發生1.1件;去年共造成203人死傷,是國道肇事事故主因之一。
交通部昨指,考量爆胎等事故一旦發生在國道,因行駛速度快,往往造成嚴重交通事故,另汽車在雨天行駛時若胎紋深度太淺,輪胎也會失去排水防滑作用,恐引起追撞事故;考量行車安全,將修法強制納檢。
交通部指,現全台有670萬輛汽車和大型車,依不同車種和車齡各有定期檢驗時間規定,但汽車或大型車僅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,路邊被攔查發現胎紋不足1.6公釐,才會被罰600到1200元。
交通部將修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規定,自明年元旦起,汽車輪胎深度不足1.6公釐將納定期檢驗項目定期檢驗;深度不合格者,限期1個月內改善與複檢,若半年內都不改善,將吊銷牌照,不得上路。

「雖麻煩但是安全」

民眾張先生說,輪胎胎紋納檢雖很麻煩,但還能接受,畢竟是為了安全考量,他也很怕爆胎,而且定期保養有做好,應該不會有問題。

車輛胎紋檢驗新規定

適用範圍:全台670萬輛汽車和大型車
規定重點:將胎紋深度納入車輛定期檢驗項目,若深度不足1.6公釐,將限期改善,不改者半年後吊銷牌照
上路時程:明年1月1日起
資料來源:交通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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